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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非法吸储炒股损失775万 获刑18年-新闻联播

来源:城市新闻网 编辑:城市新闻网 时间:2019-02-18
导读:每经记者 胡杨 每经编辑 姚祥云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颁布了一份刑事裁决书。建设银行一名前员工接连通过调用公款、不法吸收公家贷款、诈骗等方式取得资金并炒股,炒股损失共计775.5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名前员工地点支行的行长、副行长

每经记者 胡杨 每经编辑 姚祥云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颁布了一份刑事裁决书。建设银行一名前员工接连通过调用公款、不法吸收公家贷款、诈骗等方式取得资金炒股炒股损失共计775.5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名前员工地点支行的行长、副行长得悉其调用客户款项后,为减轻影响,副行长还向两名企业老板借款230万元用于偿还客户账户被调用的款项,行长暗示同意并向该支行纪委书记作了陈述请示。 最终,这名建设银行的前员工因犯调用资金罪、不法吸收公家贷款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惩罚金15万元。 炒股“结局”相当惨 本案的主角李某原是中国建设银行常福新城支行客户经理。裁决书显示,2013年以来,李某通过高息为钓饵,不法向袁某等人吸收资金,再转至由李某控制的吴某建行账户及股票账户中炒股牟利。至2015年4月,李某因炒股产生巨额吃亏,遂产生调用银行客户资金炒股赔偿吃亏的犯意。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李某操作客户经理的职务方便,在帮忙相关客户办理业务的历程中,乘客户疏于预防之机,窥视客户付出暗码,截留客户网银U盾,私自将客户桂某、代某、罗某1账户的资金共计698.32万元转至吴某股票账户炒股牟利,至案发前共计593.71万元未能偿还。 仅是调用资金还不够,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27日,李某以月息1.5%~2%的高息,以借为名,不法向7人吸收贷款共计329万元。随后,李某将上述不法吸收的公家贷款用于吴某、申某普通股票账户、长江证券普通股票账户、长江证券融资融券股票账户炒股牟利以及兑付高额利息。 至2016年10月17日,李某将吴某长江证券融资融券股票账户里残余的104万元用于偿还客户桂某、罗某1账户的调用款,可谓是“拆了东墙补西墙”。 依据裁决书内容,李某不惜通过犯罪来炒股的“结局”相当惨烈。至2016年6月21日,其控制的吴某名下长江证券普通股票账户仅剩4.32元;至2016年9月21日,其控制的吴某名下申某普通股票账户余额仅剩6.01元;至2016年12月20日,其控制的吴某名下长江证券融资融券账户仅剩708.88元。经武汉市人民查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三个股票账户交易净损失共计775.58万元。 支行行长知晓款项被调用 实际上,就李某调用资金而言,事先也并非“不知不觉”。2016年10月13日,其地点支行行长王某3觉察该行客户吴某账户与桂某账户大额资金往来不正常,遂向李某询问原因锛尷钅郴殉破浣鹉痴嘶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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