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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招商地产因消费者限购买不了房 被判退10万定金-新闻联播

来源:城市新闻网 编辑:城市新闻网 时间:2019-01-28
导读: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决,判令开发商合肥招商地产与消费者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并退还消费者定金10万元。

交了预付款可以申请退款吗? 安徽省亳州市的消费者王严在听信楼盘发售人员的宣传后,在合肥滨湖新区的“招商雍华府”小区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并缴纳了10万元预付款,后得悉本人在合肥并无购房资格。同时,消费者觉察楼盘宣传多出与实际机关不符,便向开发商提出退款,遭到拒绝。 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决,判令开发商合肥招商地产与消费者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并退还消费者定金10万元。 01 重复确认发售人员称其 具备购房资格 确认无资格后提出退还10万元遭拒 2018年7月,亳州市消费者王严在合肥招商章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的“招商雍华府”小区售楼处看房。王严汇报记者,他奉密告售人员本人的户口和上班所在均不在合肥,但纳税所在在合肥,并提供了打印的纳税单。发售人员确认后,称王严具备在合肥购房的资格。今后,王严通过微信联系要求发售人员确认本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失失落了必定回覆。 2018年7月15日,王严与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其认购招商雍华府项目C2幢1601室商品房,并于2018年7月1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条约》。王严于2018年7月15日和7月18日共付出10万元定金。 由于有伴侣曾表现过因本人不切合合肥市限购政策的要求被拒绝买房的环境,王严不安心,频频赴合肥多个当局局部咨询,均原奉告本人不切合该市商品房限购要求。王严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其预付的10万元,遭到拒绝。 02 开发商向法院提告状讼 称其拒签条约组成违约 王严反诉开发商宣传误导购房 2018年9月,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向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告状讼,请求法院确认解除与王严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不予退还10万元定金。开发商称,2018年7月15日,单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认购商品房,并于2018年7月18日签订买卖条约。该认购协议同时约定,在上述期限内,原告拒绝签署买卖条约的,无官僚求被告返还已收取的定金。认购协议签订后,原告因自己原因拒绝与被告签署买卖条约,被告虽催告,但原告并未予以理会。故此,被告认为原告已经组成违约,并于2018年8月4日向原告收回《解除协议通知书》,解除上述认购协议。 王严向法院提出了反诉请求。王严称,单方签订的协议是开发商采纳欺诈手段,使他违反真实意思签订的,开发商以大量虚假信息对付他签订协议造成了本质性影响,故请求法院消除协议并退回定金10万元、补偿损失26540元。 03 因政策影响 单方的认购协议应解除 开发商返还收取的10万元定金 2018年9月25日,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和王严别离作为原、原告的商品房预约条约纠纷案在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年10月17日,包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王严的反诉。11月21日,法院依法合用繁难序次,就本诉和反诉果真闭庭进行归并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按照合肥市限购政策的划定,当地户籍家庭在合肥市无住房,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合肥市纳税证明,并同时提供其在合肥市事情的单位证明,王严因不在合肥市区事情,不具备购房资格。 法院认为,王严因受合肥市限购政策的影响,不具备购房资格,因不能归责于单方的原因,招致无法购置案涉屋宇,单方的认购协议依法予以解除。条约解除后,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已经收取的定金,应予以返还。 关于王严称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虚构、夸大宣传,采纳欺诈手段,使其违背真实意思暗示而签订的认购协议,并据此要求消除协议,法院认为,认购书是单方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行为而签订的协议,是单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条约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付商品房买卖功效进行直接确认,系商品房买卖条约的预约条约;断定条约是否在欺诈情形下订立,既要看一方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也要看是否使对付方由欺诈而堕入不合过错断定,并基于该不合过错断定做出违背本人真实的意思暗示。本案中,涉案屋宇周边的地理职位、教育、医疗等大众配套资源,王严作为购房人,可以向行政主管局部了解相关信息。 综上,王严主张因欺诈而要求消除条约并补偿损失的诉请,法院不予阻挡。 2018年12月20日,包河区人民法院判令单方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合肥招商房地产公司退还王严定金10万元。 目前,王严和开发商均提出了上诉请求。《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将继承存眷。 锛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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